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升我市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弘扬高雅艺术,营造和谐有序、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经驻马店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成立驻马店市职工合唱团,具体事宜如下:
一、 合唱团组建
1、 合唱团人数:60~80人;
2、 参加人员条件:凡市直基层工会会员(男女不限),热爱艺术、热爱歌唱,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时间观念的均可报名;
3、 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0日;
4、 报名联系人:市工会职工文化活动中心313室 李倩 2699986(办) 13513991929
5、 报名办法: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工会负责人组织人员报名,并填写《职工合唱团报名表》,表格可登陆驻马店市总工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加盖基层工会委员会公章后上报活动中心313室;
6、 训练地点:驻马店市总工会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二、 合唱团活动
1、 组织音乐知识培训,提升广大职工的文艺素质;
2、 合唱团内部组织声乐比赛,激发成员的学习热情;
3、 条件成熟后,参加社会上的文艺活动、公益演出,加强艺术交流,增强合唱团的知名度。
三、 合唱团成员要求
1、 服从合唱团的管理,自觉、按时参加合唱团的培训和排练。遵守合唱团的规章制度,维护合唱团的集体荣誉;
2、 接受艺术指导,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参加演出与比赛时,服从节目需要进行的综合素质和演唱水平的挑选。
四、 合唱团训练内容
1、 训练时间:初步计划每周培训一次,培训时间18:00-20:00,具体安排待合唱团正式成立后酌定;
2、 训练内容:
⑴识谱:简谱、五线谱;
⑵基本乐理:旋律、节奏、音程;
⑶视唱练耳:旋律、节奏、音程的模唱;
⑷读谱:简谱、五线谱;
⑸声乐训练:科学系统的发声训练;
⑹作品训练:排练国内外经典合唱作品及优秀的原创作品。
希望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及组织报名工作,使爱好音乐、有声乐特长的同志积极参加到职工合唱团的活动中来,为增进职工间的交流,增强社会凝聚力,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驻马店市市直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