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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民管部 浏览:3135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广泛动员全市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确保工资协商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现就开展2015年全市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这一主线,更加注重依法推进集体协商,更加注重提升集体协商质量,更加注重行业协商带动,更加注重三方机制作用发挥,将提质增效与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同步推进,通过集体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动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继续把要约行动月活动,作为宣传贯彻《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进集体协商落实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总工会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等方式举行启动仪式,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提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月期间动员充分、参与广泛、成效明显。

  (二)把握重点。要在依法普遍推进集体协商的基础上,以区域、行业特别是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将提质增效与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同步推进。突出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各县(区)总工会要以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为重点,分专题召开座谈研讨会,深入研究难点问题,梳理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突出抓好行业集体协商,各县(区)总工会建立行业集体协商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各县(区)至少培育2—3个特点明显和小企业较多的行业集体协商示范点。

  (三)突出实效。要建立督导、检查、通报制度,加强情况的沟通交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市总将以要约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和扩大覆盖面工作、行业集体协商开展情况、行业集体协商示范点建设情况为重点,对各级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总工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将对全市要约行动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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