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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聘任18名律师为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

发布时间:2015-07-09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浏览:3305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蔡新国(左)向受聘律师颁发聘书

市总工会领导与受聘律师合影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工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升职工法律援助的服务和水平,市总工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工会自身资源,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在经过审查与评选,市总工会聘任18名律师为驻马店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7月8日下午,市总工会举行聘任仪式。在聘任仪式上,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蔡新国为他们颁发了聘书并对志愿者们和工会干部提出要求。

  蔡新国指出,要站在全局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增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效。规范援助程序,突出援助重点,创新援助方式,力争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工会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健全合作机制,合力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聘期为一年。受聘者入驻马店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库,作为今后承办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重要力量。所聘请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每周将在市职工服务大厅轮流值班,现场回答职工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为职工开展法律维权。(胡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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