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深入贯彻市总三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工作,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建立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的意义
建立女职工工作联系点,旨在密切市总女职工委员会与基层女职工组织的联系,畅通工作交流渠道,及时了解、研究工会女职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市总女职工委员会
1、为联系点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对联系点女职工工作的具体指导,市总女职工委员会有关文件同时下发各联系点,请联系点女职工干部参加市总女职工委员会有关会议、活动及培训等。市总女职工委员会与县(区)、市直工会女职工组织共同在联系点开展有关女职工作的试点。注重发挥联系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2、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市总女职工委员会不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的意见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交流活动,适时召开联系点座谈会和研讨会。
3、培育、推广企业女职工工作经验。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总结试点工作及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经验,选树联系企业先进女职工典型。
(二)联系点
1、作为基层女职工、女职工工作情况采集点。对企业女职工工作情况底数清,及时了解女职工意愿和要求,掌握思想动态,积极配合上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做好调研等工作。
2、承担试点工作。根据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要求,结合企业女职工工作实际,创新工作理念和举措,做到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将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充满活力,可作为其他女职工组织学习样板的示范单位。
3、做好情况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每年向市总和县(区)、市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上报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及时将企业开展女职工工作有关情况等上报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工作信息、活动情况、工作经验等每月至少上报1-2篇文字信息。
三、有关要求
联系点应是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好女职工工作基础、能承担试点任务、能发挥示范作用的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请各县(区)、市直工会推荐1个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联系点(已挂牌的省、市级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不再选作联系点)。请联系点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联系点推荐表报市总女职工部。
附件:女职工工作联系点推荐表
驻马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