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权利,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结合我市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工作实际,市总工会决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据市总工会掌握的情况,我市职工代表大会的建制率普遍提高,建制质量和运行状况较好,但部分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因为经营形势发生变化、日常事务纷繁复杂、新老工会主席交替等种种原因,容易遗忘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个别企业常年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致使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将会危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权威和法律地位。实施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即: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提示函、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建议书和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情况报告书),就是为了充分发挥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的提示功能,依法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此,各级工会一定要充分认识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确保这项“意在提示、重在规范”的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二、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的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是一个集提示性和纠偏功能为一体的制度体系。“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提示函”由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根据掌握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建制情况,在每年年初分别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发出“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提示函”(样式见附件1),以提示的形式,提醒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准备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建议书”由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对掌握的不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不履行报审程序的所属企事业单位发出“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建议书”(样式见附件2),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时做好整改工作,以维护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严肃性。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为和拒绝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为,按照管辖权限由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情况报告书”(样式见附件3)由接到“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建议书”的企事业单位在完成整改后七个工作日内填写并上报到上级工会。
三、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长效管理机制
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永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活力的重要保证。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站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全面加强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情况的排查和梳理,与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和职工代表大会审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适时开展提醒服务和下发警示建议,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职工代表大会建制水平,有效改善职工代表大会建制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认真扎实落实“一函两书”制度。
(二)强化督导检查。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总工会民管部牵头,适时开展“一函两书落实”联合督查行动,并对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要进行约谈。
(三)建立台账,定期汇报。基层工会以表格和清单形式,向县级总工会报送一次本地区企业职代会召开情况,县级总工会汇总后向市总工会民管部上报。
附件: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提示函》(样式)
2.《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建议书》(样式)
3.《职工代表大会超期整改情况报告书》(样式)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