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会业务 > 法律权益

市总工会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民管部 浏览:2860

1111111.jpg

  4月26日,全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在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学术中心会议室举办,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张永剑作重要讲话。来自我市各县(区)总工会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主席及部门负责同志、市直工会负责同志及全市部份基层企业工会主席、乡镇工会专职副主席、工业园区工会负责人共100人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张永剑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定劳动关系。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依法保障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同促进企业发展,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把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

  培训班课程设置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密切相关的课程,就《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若干问题解读》、《如何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派遣规定解读》等问题,邀请省总法律部和省总干校资深专家、教授进行授课。授课教师针对当前形势,从工会工作的不同阶段,认真阐述了企业工会如何发挥作用,成功创建群众性创新型工会;同时又用大量详细的数据和实例详细论述了工资协商的具体操作方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让学员们深受启发。

  此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协商能力和谈判水平,帮助工会职工方协商代表解决“不会谈”、“不善谈”的问题,提升我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与实效、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驻马店工会版权所有豫ICP备15012087号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开源大道电话:0396-2601387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