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文明驻马店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精神,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文明驻马店建设中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驻马店市工会“文明职工”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驻马店市文明职工”评选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2015年“驻马店市文明职工”22名。
二、评选条件及范围
严格按照《驻马店市工会“文明职工”评选表彰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自行开展本级“文明职工”评选活动。
2.各县区总工会、
市直工会从本级评选表彰的2015年度“文明职工”中,推荐上报“驻马店市文明职工”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
3.市总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评选出“驻马店市文明职工”,由市总工会发给证书予以表彰。
四、评委会组成
“驻马店市文明职工”评委会由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相关领导及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宣教部。
五、评选要求
1.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候选人的评审、推荐工作。
2.各单位推荐上报候选人,须统一填写“驻马店市文明职工”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的候选人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3)。候选人申报表须加盖基层单位党委和推荐单位公章。推荐上报“驻马店市文明职工”候选人,应在本地主要媒体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请各推荐单位请候选人汇总表及申报表,于 2015年11月1日前报市总工会宣教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mdghxjb@163.com。
联系人:朱庆宏
电 话(传真):0396—2617002
地 址:驻马店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203室
邮 编:463000
附件:1、“驻马店市文明职工”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驻马店市文明职工”候选人汇总表
3、“驻马店市文明职工”候选人申报表
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