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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浏览:35076

  各县区“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

  2020年度,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持续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范围不断扩大、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数同比下降9.1%和16.7%,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决定对2020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评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参加2020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二、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选条件

  (一)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

  2.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构和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3.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卫生、职业病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等活动,建立健全本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权益。按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成绩在95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二)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班组评选条件

  1.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坚持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

  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正确使用。

  3.推荐为全省“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所在单位应当是已荣获年度市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

  (三)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活动组织周密,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评比。

  2.所辖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参赛率高,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参加全省和市“安康杯”竞赛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业务素质过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投身“安康杯”竞赛各项活动。

  2.在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优秀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

  三、市“安康杯”竞赛活动评选条件

  (一)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

  2.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构和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3.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卫生、职业病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等活动,建立健全本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权益。按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成绩在95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二)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选条件

  1.推荐为全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所在单位应当是已获年度县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

  2.坚持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

  3.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正确使用。

  (三)市“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开展,在所属产业、企业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先进个人必须是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有关人员。

  2.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优胜班组由各县区“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在本地、本行业、本单位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二)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必须是县

  级以上的工会组织、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三)各县区“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和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要按照《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组委办[2019]2号)要求,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和“两审两公示”制度。推荐省“安康杯”竞赛优胜集体和个人,初审由市“安康杯”组委会负责审核,并将推荐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复审由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负责审核,对复审通过并经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审定拟定表彰名单后,在河南省总工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推荐单位或个人被提出异议的,经本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推荐市“安康杯”竞赛优胜集体和个人,初审由各县区“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负责审核,并将推荐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复审由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负责审核,对复审通过并经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审定拟定表彰名单后,在驻马店市总工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推荐单位或个人被提出异议的,经本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级“安康杯”竞赛活动组委会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劳动安全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等,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事业单位;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或产生恶劣影响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达不到考评分数的企业均不得推荐上报。

  (五)推荐省、市优胜集体和个人《评比申报表)、工作事迹材料和汇总名单 (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时报送并注明《某县(区)2020年度“安康杯”竞赛推荐评比申报汇总名单》并在2021年3月5日前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上报资料,仿宋三号字体,A3纸打印后对折,电子文档为word格式,《申报表》和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3份。

  联系电话:0396-2699676

  电子邮箱:zmdsszgh@163.com

  所有申报表格电子档请到市总网站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栏目下载。

  (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zmdzgh.org)

  附件:


2.“安康杯”竞考核表.doc

3.河南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申报表.docx

4.河南省“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比申报表.docx

5.河南省“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docx

6.河南省“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7.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申报表.docx

8.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比申报表.docx

9.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评比申报表.docx

 

  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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