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落实全员安全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的竞赛主题,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增强竞赛影响力,扩大竞赛覆盖面,推动了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对2018年度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参加2018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比奖项
向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出市“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河南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选条件
(一)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
1.按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成绩在95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事故控制一项中未列出行业考核标准的,可结合国家或地方相应的行业标准进行考核)。
2.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构和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3.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卫生、职业病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等活动,并建立健全本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权益。
(二)省“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
1.推荐为全省“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所在单位应当是已荣获年度市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
2.在本年度“安全示范班组”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示范班组”荣誉称号的。
3.坚持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
(三)省“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
省级“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的工会组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且符合下列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2.活动组织周密,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评比;
3.所辖企事业单位参赛率高,参赛单位增幅较大,且无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4.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参加全国和省“安康杯”竞赛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省“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
1.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开展,在所属市(区、县)产业、企业组织全国、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先进个人必须是组织参加全国、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有关人员。
2.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群监员。
(五)省“安康企业家”
1.省级“安康企业家”推选对象必须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并主管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过突出成绩和贡献;
2.原则上“安康企业家”的推选对象所经营企业要连续3年以上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或连续5年以上获得省级“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的领导层中推选,且本企业年度“安康杯”竞赛考核成绩满分。
四、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活动评选条件
(一)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
1.按照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成绩在90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事故控制一项中未列出行业考核标准的,可结合国家或地方相应的行业标准进行考核)。
2.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构和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3.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卫生、职业病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等活动,并建立健全本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权益。
(二)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
1.推荐为全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所在单位应当是已荣获年度县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
2.在本年度“安全示范班组”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示范班组”荣誉称号的。
3.坚持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
(三)市“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
1.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开展,在所属产业、企业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先进个人必须是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有关人员。
2.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群监员。
五、各项评选项目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原则
推荐省、市“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各县区总工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考核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提名,推荐上报上一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提名省“安康杯”优胜单位的,必须获得过下一级“安康杯”优胜单位的单位。
各县区“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对照要求,进行考核,严格把关,对达不到考评分数的企业不能推荐上报。推荐省、市优秀集体、个人名单(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注明《某县(区)2018年度“安康杯”竞赛推荐申报名单》)、《申报表》和省、市优胜单位竞赛工作事迹材料征求安监部门意见书,于2019年2月16日前上报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上报资料,仿宋三号字体,A3纸打印后对折,电子文档为word格式,《申报表》和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3份。
联系电话:0396-2699676 电子邮箱:zmdsszgh@163.com
所有申报表格电子档请到市总网站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栏目下载。
(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zmdzgh.org)
附件:
1.2018年度“安康杯”竞赛表彰名额分配表
2.“安康杯”竞赛考核表
3.河南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申报表
4.河南省“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比申报表
5.河南省“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评比申报表
6.河南省“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评比申报表
7.河南省“安康企业家”评比申报表
8.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申报表
9.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申报表
10.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申报表
11.推荐省、市“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和个人安监部门、工会部门意见表
驻马店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