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为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会工作职责,提升企业食堂为职工提供卫生、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水平,引领职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的规模企业中联合开展“职工好食堂”评选活动。
活动范围:所在企业依法成立有工会组织,食堂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食堂饭菜质量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无违法违规行为,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国有股份制及非公企业的职工食堂。
评选方法:此次活动分为线上投票和线下考察两个部分,企业申报截止后在市总工会微信平台公示,面向社会征集投票,依网上投票多少排出前30名作为候选职工好食堂并进行实地查验,依实地查验得分与网上投票得分排出前10名,其中网上投票得分占比30%,本企业职工满意度问卷测评占10%,实地查验得分占比60%。
评选步骤:网上申报:2019年11月25日~12月1日,申报通道通过“驻马店工会”微信服务号主页面进入,提交餐厅大厅照片、后厨照片、相关许可证等。网上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6日;考核验收:2019年12月中下旬。
由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投票结果前30名的示范职工食堂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依据综合得分确定10家职工好食堂,授予“2019年度职工好食堂”称号,并给予每家10000元伙食补贴,职工好食堂称号实行动态管理,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