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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市“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浏览:1856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和发展会员工作程序,于4月23日召开了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下发了《驻马店市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实施办法》,转发了《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好《通知》精神,迎接省总工会对我市“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情况的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及时间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督促各基层工会要对照《河南省“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好“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拾遗补缺。“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经主席办公会研究,7月上旬,市总工会将组成五个督导组,分别由市总工会领导带队,分赴县区检查督导“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及方式按照4月23日全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和市总工会转发《河南省“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督导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考核的方法

  督导组将听取县区总工会的工作汇报,查看农民工集中行动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审阅各县区总工会和市直工会的自检自查报告(包括出台的农民工入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抽查的非公企业工会、社会组织工会、工会联合会、村、社区工会的情况)。督导组将实地抽查各县区总工会和市直工会的新建基层工会建设情况,实地抽查5个基层单位(其中1个私营企业工会、1个依托建筑公司或项目比较集中的街道办事处组建的工会联合会、1个依托物流(快递)公司组建的工会、1个依托物业管理公司组建的工会、1个农业合作组织工会)。抽查不再听取各基层工会汇报,直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检查考核督导组于出发前通知所抽查县区总工会和市直工会。

  三、工作要求

  1、规范建会。新建立工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须经民主选举产生;职工加入工会组织须填写《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成立工会组织,须向上级工会呈报“关于成立工会组织或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关于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的请示”,“关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请示”,上级工会要及时对各项请示进行批复。

  2、完善工作制度和档案资料。已经成立的工会组织吸收农民工会员,要有新会员的完整档案资料。新建工会组织要按照“边组建、边规范、逐步完善”的要求,要做到“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室、有活动场地、有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有工会经费帐户、有工会专干、有年度工作安排、有工作档案等。

  3、认真对待检查考核。此次检查考核工作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检查考核结果将通报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各地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认真作好自检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市总检查考核督导组的抽查工作,确保检查考核抽查顺利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农民工入会数据要真实,防止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如发现虚报、瞒报、数据库填报不真实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2.市总工会督导组组成及调研县区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5年6月11日

驻马店市2015“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考评细则.xls
文件类型: .xls ae3f5f9a5d27c07f4e35444e9772fef3.xls (1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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