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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表彰全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组织部 浏览:2012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近年来,全市工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贡献。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调动广大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迎接省总工会成立90周年和驻马店市总工会成立50周年,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总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择优推荐全省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是:乡镇(街道)(含)以上各级地方工会及所属单位,包括产业集聚区工会、工业园区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

  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范围是:在县区以上各级地方工会及所属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在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工作5年以上的专职在职工会干部。

  (二)推荐名额

  表彰一批全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全市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20名;并择优推荐为全省工会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省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推荐条件

  (一)全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在工会工作中坚持改革创新,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本地区、本产业或本单位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团结,工作作风扎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参与推进本单位改革和发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成效突出。

  6、近5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市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热爱工运事业,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4、积极参与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技术活动,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5、善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努力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在履行工会职能的工作中成效显著。

  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关心集体,团结同志,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7、近5年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要分别在基层单位,县区或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县区评选机构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县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将推荐材料上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和向省总工会推荐全省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尤其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处级干部不参评,各县区限推荐科级干部1名,各县区原则上不得将本级工会作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三)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把关,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典型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公认。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全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材料在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组织部。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公示情况(报纸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网络截图)、推荐审批表(一式4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推荐审批表采用A3纸对折双面打印,其他材料采用A4纸打印。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成立全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总工会成立相应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德立

  联系电话:0396-69690219

  市总工会

  联系人:郭剑波

  联系电话:0396-2601382

  电子邮箱:zmdghzzb@136.com。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文件类型: .doc c276d056bf2ab600e8bc6c69f5748516.doc (26.50 KB)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5年6月5日

征求意见表.doc
文件类型: .doc 724b9d4fbfc0090567be1410b6246a9b.doc (30.00 KB)

河南省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文件类型: .doc de212f6d3fe4a415876d05875a559abb.doc (33.50 KB)

河南省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文件类型: .doc e79a1cbfe1ab4703adaff7e4fc83133b.doc (43.00 KB)

驻马店市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文件类型: .doc c151d1c92033a29709fff35bb949c3e1.doc (41.00 KB)

驻马店市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779f08b0fe13d6f25bfd10b578d30d6.doc (31.50 KB)

名 额 分 配 表.doc
文件类型: .doc dfb8bdcd227a4abf9a975d95bcc15288.doc (3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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