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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浏览:1

  

1.职工申请。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疗帮扶救助的,首先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医疗救助登记表》,单位工会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加盖公章签注意见,并补充完善电子档案。没有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系统的,必须先建档,后申报。
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应在收到中书面申请后,对申请职工的家庭困难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申报资料,确保情况真实。

3.审核公示。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工会将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资料、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职工服务中心。凡申请的困难职工,没有上报本年度医药费开支情况、报销情况及诊断证明等说明因病致困程度的,或资料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受理。

5.资金发放。经市职工服务中心调查审核合格后上报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名单在官网进行拟救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总工会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对符合条件困难职工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承办部室:市职工服务中心

部室负责人:韦黎:办公电话:269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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