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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救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浏览:1

1.职工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及申请书到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生活救助登记表》,单位工会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加盖公章签注意见,并补充完善电子档案。没有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系统的,必须先建档,后申报。

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应在收到中书面申请后,对申请职工的家庭困难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申报资料,确保情况真实。

3.审核公示。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工会将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生活救助登记表》报送市职工服务中心。

5.资金发放。经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官网进行拟救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总工会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对符合条件困难职工发放生活救助资金。

 

承办部室:市职工服务中心

部室负责人:韦黎:办公电话:269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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