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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怨气为和气的“一剂良药”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浏览:465

本报讯(见习记者 魏惠 通讯员 王伟)近阶段,驻马店市总工会在市县两级推行“法院+工会”的模式来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短短几个月调解成功19起。其中正阳县调解成功3起,在驻马店地区名列前茅。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正阳县总工会,了解这一调解新模式的开展情况。

正阳县总工会调解员姚广晶向记者讲述了她调解的一个案例。前不久,姚广晶接受法院委派,对农民工李氏兄弟起诉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一案进行诉前调解。接受委派后,调解员当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原因。李氏兄弟表示因拖欠已久,多次催促无望,希望尽快走入诉讼程序。

因当事人都在外地,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公平、自愿、合法的原则,法院委托调解员进行便捷的网上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边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边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使被申请人认识到违约的法律后果,双方最终达成具体的调解意见,被申请人白某同意分别偿还申请人李氏兄弟工资53700元、26000元,并通过网络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姚广晶告诉记者:“诉前调解节约了司法资源、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和工作量成本。一旦进行诉讼,会有留举证时间、开庭、合议等程序,当事人会花费不少的人力财力,从时间上来说,调解也要比诉讼来得快。这些我们都会给当事人讲到,他们理解了才好做选择。诉前调解也可以把矛盾化解在升级前,避免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9月份,正阳县总工会开启“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强化工会参与协调调解职能,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诉讼全程,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正阳县总工会现已聘请3名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的律师担任工会调解员,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开展诉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这种新的调解模式如一剂良药,化怨气为和气,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

此前,工会调解员于志丹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职工谢某于1997年10月到2009年7月在某单位上班,此单位一直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谢某跟单位多次交涉无果。于志丹接到法院委派后,与此单位负责人及律师积极沟通,最终达成调解,此单位为谢某补缴了养老保险。“娘家人”帮自己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难题,谢某非常满意。

正阳县总工会主席隗正军说:“‘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还在探索阶段,我们将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高质量落实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劳动者拥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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