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工办〔2021〕15号
驻马店市总工会关于开展
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市各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驻马店市总工会决定,2021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不断提升助学帮扶的精准性
各地工会要对本区域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详细地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子女的升学情况,做到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清、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学校学费清、助学愿望清。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门别类理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方面的需求,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帮扶措施,统筹兼顾、因户施策。
二、加强制度保障,有效衔接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政策体系
各级工会要协助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学生资助政策,将就学期间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及我省学生“奖、助、贷、勤、减、免”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保障其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在就学期间为其提供全程帮扶。
三、广泛筹措资金,搭建助学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各地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和帮扶工作站、点,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途径筹资,争取筹资额不低于去年。要将企业的公益捐赠、公益组织的慈善项目等多种资源进行综合集成,精准对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上学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创新助学形式,延伸助学活动链条
要进一步创新助学形式,扩大助学范围,各级工会可以对资助过的往届生开展暑期专项勤工俭学活动,并给予岗位补贴;有条件的工会还可以将高等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等纳入助学范围;鼓励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加强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根据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校企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帮助和创业扶持,形成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全程链条式帮扶服务。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关心关注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有条件的工会可以开展专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不断提升受助困难职工子女在助学活动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五、认真组织,助力常态化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精细开展助学工作
(一)帮扶范围、对象
今年“金秋助学”的主要对象包括:
1.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符合我市困难职工档案建档条件(做到先建档、后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3.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年以上的事实劳动关系(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证明),符合以上1-2项所列条件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以上困难家庭子女通过2021年中招、高招考入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并已被正式录取者方可提出助学申请;
4.对深度困难家庭子女,建立长期帮扶档案,延伸助学链条,进行连续救助,直至该生大学毕业,做到“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5.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总工会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范围参照上述要求。
(二)起止时间
2021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自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8月16日。
(三)规范工作程序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进行帮扶的,要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工会会员(银行)卡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金秋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请各县区总工会于9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联系电话:0396-2698699
邮 箱:zmdsbfzx@163.com
附件:
1.驻马店市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申报材料须知.docx
2.驻马店市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资助困难学生申报登记表.docx
驻马店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