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培养和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现发起倡议:
一、充分认识烟草危害,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敬烟。
二、拒绝二手烟,主动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三、在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绝不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
四、不在工作场所、公务用车中吸烟,在室内张贴禁烟提示,不摆放烟草制品和烟缸等烟具。
五、结合工作,带头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和鼓励吸烟者戒烟。
六、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组织禁烟控烟宣传,会议室、办公室、车间、洗手间、办公楼大厅、楼道、楼梯、电梯等场所按照要求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烟草之害,害人害己。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害,共创健康生活。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