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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浏览:4982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2017年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工作要点

  2017年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着力深化民主管理主题活动,以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主线,强化工会立法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工会法律援助及法律人才队伍等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三方合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深入宣传贯彻《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行业集体协商为重点,着重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调整适应工作新常态,强化基层、着力创新,着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着力推进工作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固根本,持续推进厂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化建设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做好宣传、解读、普及工作,完善和创新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努力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实处。

  2、巩固和扩大各类企业职代会建制成果。对建制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确保职代会建制率保持在建会企业90%以上。着力推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100人以下中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高度重视改制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建设,保证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连续性。依法推动公司制企业普遍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3、深化厂务公开制度。巩固、规范国有企业厂务公开建制成果,积极探索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制度,强化职工群众对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建设阳光国企。继续扩大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建制面,推动已建制企业向内容细化、运作规范、形式创新方向深化。

  二、促发展,着力提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

  4、持续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适时选树一批开展主题活动典型单位,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聚焦化解风险矛盾、凝聚劳资共识,破解经营难题,形成发展合力,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组织广大职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为企业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5、全面落实“职工代表十项制度”。以提升职工代表能力素质为抓手,重点推进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根据企业发展的新要求、劳动关系的新变化、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完善和丰富培训内容。编制《职工代表应知应会手册》,使培训课程的设计安排更加符合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更加贴近职工代表有效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需要。要规划好职工代表培训任务,规范各级别职工代表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继续推进“互联网+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围绕“网上工会”建设,依托网络平台,探索运用项目制将更多的工作内容及流程转移上网。重点开办好职工代表培训网络课堂,根据职工群众急需和教师专家所长,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课程内容,精心制作并及时上传教学视频。

  三、求创新,不断丰富和拓展厂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的新形式新渠道7、开展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试点工作。以新产业、新业态、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小中微企业为重点,以行业性、区域性职代会制度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符合企业特点和时代要求的民主管理组织形式和工作制度,探索中小微企业民主管理的新形式新渠道。

  8、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形式多样、运行良好、成效显著”的标准,继续培育选树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继续创建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点,给予资金扶持,进一步围绕彰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正能量,推动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发展。

  9、建立完善对基层工作的督促考核机制。通过强化调研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踪问效,进一步激发各县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日常工作开展有序,推进情况反馈及时的工作格局。指导各县区完善对下督促考核办法,推动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鼓励先进、创新探索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0、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驻马店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对县区总工会法律工作进行评价,对达标单位给予经费补助,着力提高工会法律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1、参与人大、政府、政协涉及职工、工会的法律法规督查工作。加强调查研究,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劳动监察、政协调研视察等活动,引导企业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和《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化为管理制度,推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12、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驻马店市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工会实际,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针对广大农民工的普法教育,着重培育、提高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进 “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到基层”等主题宣传活动。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依托工会网、总工会微信等平台,努力实现服务方式网络化,不断增强在线法律咨询和服务能力。

  13、加强工会法律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行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在进一步加强市级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县级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建设,县以上地方工会普遍成立法律援助组织,为工会法律业务提供咨询指导,基层工会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基层工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参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代理等工作。

  14、探索工会法律援助新机制。按照全总、省总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要求,突出法律援助重点,改进法律援助方式,增强法律援助实效。建立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规范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制度,加大工会购买法律服务力度。推进县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建立市、县两级法律服务团队,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借助社会资源为工会维权事业服务。

  15、强化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按照全总统一要求,做好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办理和逐步换证工作。

  五、全面依法协调劳动关系

  16、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联合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经验,推广开展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选推荐工作。

  17、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贯彻实施《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督查《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以及国家、省三方《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的落实情况,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完善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制度建设,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以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建立行业集体协商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选树培育一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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