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规范化建设,激励各地各单位争创一流职工书屋,打造职工书屋品牌工程,发挥职工书屋的文化品牌效应和在职工群众中的文化引领作用,现将全国及河南省、驻马店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计划、标准和2016年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
(一)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环境优雅,设施齐全,有可上网电脑,有1—2名工作人员。
(二)河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藏书量20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张),环境优美,设备完善,有可上网电脑,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三)驻马店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藏书量1000册、报刊5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30种(张),环境整洁,面积适中,可配备电脑,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计划
(一)2016年我市拟推荐申报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2家,河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4家。
(二)从2008—2012年我市已建成的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中选出2家在职工书屋建设、管理、使用以及职工读书活动开展成效突出且缺少自我更新能力的单位给予图书补充。
(三)2016年各地自建且申报达标的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将被授予驻马店市“职工书屋”牌匾,并给予援建。拟定每个县区(含市直工会)3个名额。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地按照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从已建成河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中选择1家一线职工、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业、工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不含党政机关,全日制学校、非一线职工农民工较集中的一般街道社区、村镇原则上不作推荐)作为推荐对象申报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填报申报表(附件1)。
(二)各地从已建成驻马店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中选择1家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优秀职工书屋作为河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推荐对象,填报申报表(附件2);从自建职工书屋中选出3家符合授牌条件的优秀职工书屋作为驻马店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推荐对象,填报申报表(附件3)。
(三)附件1、附件2、附件3均由申报单位进行填写,单位名称统一填写为“×××职工书屋”,请对照单位公章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由单位工会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由推荐单位(附件1、附件2不加盖县区工会印章)上报,同时上报1500字的申请材料,主要内容是:2015年职工书屋建设情况总结和2016年职工书屋工作计划。
(四)各地应严格按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推荐候选单位,省、市两级工会将对候选单位进行复查审核,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且不能替补。
(五)各单位请于2016年8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书面文件一式三份报市总工会宣教部,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zmdghxjb@163.com邮箱。
联系人:朱庆宏; 联系电话:2617002。
附件:
关于创建全国及河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和申报2016年驻马店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驻马店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