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女职工在打造“四个驻马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工作,推进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在全市开展加强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女职工全面发展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工会女职工工作适应新形势、促进新发展、提高新水平的需要。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完善女职工工作机制,推动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机制完善、活动经常、服务基层、女职工信赖的基本要求,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规范工会女职工工作,使工会女职工组织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提高组织团结动员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能力,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整体女职工工作上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健全女职工组织。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担任或者配备专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要按时换届,及时做好委员的替补增补工作。女职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女职工部),并配备1-2名工作人员为宜。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抓好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筹备、同时产生、同时报批工作,在已建工会的单位组建率达100%。要积极督促落实专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的待遇。
(二)规范女职工工作制度。要坚持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全会制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初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女职工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新一年的工作任务。要坚持工作报告制度。要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时报告女职工组织的活动情况、工作情况和女职工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每年确定一至两个调研题目,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和掌握女职工工作情况及女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畅通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信息渠道,下级工会向上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每年报送女职工工作信息简报不少于5篇。要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对女职工委员会的组建、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有毒有害企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岗位、单亲困难女职工、女职工先进人物表彰等情况进行备案登记,规范管理。
(三)完善女职工工作机制。要坚持开展女职工活动机制。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女职工素质培训和建功立业活动,开办女职工业余学校和素质课堂,定期表彰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别突出的选树为“五一巾帼奖”,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或奖状,打造“五一巾帼奖”品牌。要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要积极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政策、法律的制定。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定期开展检查,提高签订率和履约率。开展对困难女职工帮扶工作,要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单独建立单亲困难女职工档案,保证单亲困难女职工100%得到帮扶。要建立女职工工作激励机制。认真抓好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达标升级竞赛活动,加强对女职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定期表彰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女职工工作者,促进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增强活力。
(四)加强领导与保障。要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工会主要领导要出席女职工工作的主要活动,指导女职工工作的开展,协调女职工工作内外关系和问题的解决。要为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符合信息化办公要求的办公条件。要将女职工工作所需活动经费列入同级工会经费预算,确保女职工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组织检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按照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进行自查,自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限时达到标准。同时将自查情况于每年8月30日前上报市总女职工部。市总以适当方式组织检查或抽查。
(二)考核评定。通过制定《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对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有关内容进行分值量化,同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推荐先进的重要依据。
附件:
1、驻马店市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
2、备案登记表:女职工委员会备案登记表(表1)、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备案登记表(表2)、单亲困难女职工情况备案登记表(表3)、女职工有毒有害作业和禁忌劳动岗位备案登记表 (表4)、女职工先进人物表彰情况备案登记表(表5)
驻马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