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近日,河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豫工女委〔2016〕3号),对全省工会女职工组织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活动重要意义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执行为契机,在广大女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好维权行动月活动,作为今年女职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方位地做好做实。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一要营造氛围。要抓住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的有利契机,借助各类媒体加大造势力度和声势,充分利用工会的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屏以及QQ群、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市直工会也要同步开展宣传活动。二要扩大活动覆盖面。做到活动“四进”,即:进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通过采取培训会、座谈会、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基层女职工知法、懂法、用法。三要突出重点。各县(区)工会、基层企业工会女工委要以继续深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广泛开展群众性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为重点,明确目标,有的放矢。四要发现典型。活动中要注重典型发掘,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要总结经验,对发现的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要迅速行动,坚决维护女职工权益,并及时记录上报。
三、注重实效,以维权行动月活动促进女职工工作有效提升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要融入建设法治工会工作大局,充分利用3月份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工作,把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同全市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作紧密结合,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借工会主体工作之机,积极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协商、同步签订、同步履约,同时对已签的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请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本地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总结报告、典型案例及图片视频资料报市总女职工部。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的通知》
驻马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