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
省委巡视组于2014年11月底对我省长垣、淮阳两个县级工会的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巡视,反馈三方面问题:一是帮扶对象资格审查不严;二是擅自扩大帮扶范围;三是救助对象档案管理不规范。省总工会对以上问题高度重视,经认真讨论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建档程序,加强帮扶对象资格审查
帮扶对象资格审查不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建档程序有漏洞;二是缺乏职工家庭信息核实手段。因此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从严审查帮扶对象资格。在原建档程序(个人申请—基层核实—报上级帮扶中心审核—进行帮扶救助)的基础上,实行“双入户、双公示、双签字”制度,即:基层工会和产业工会(帮扶工作站、点)两级工会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双入户调查;拟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其家庭基本情况需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小区进行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拟建档的困难职工登记表格,需经基层工会主席和入户调查人员双签字。手续完备后报上级工会帮扶中心审核救助。
(二)重新核实困难职工档案。各级工会要结合春节前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内所有已经录入帮扶网络、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入户调查,重新核实其身份。对于家庭有两套以上房产、有轿车或注册有公司的职工,要进行严格筛查,不符合建档条件的要坚决剔除。对身份存在疑问的,可联系当地财政、工商、税务、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建档。对家庭信息不全、审批手续不齐、逻辑关系有误的档案,要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对不符合建档条件的档案予以注销。
二、重申救助对象和各级责任,严控帮扶范围
擅自扩大帮扶范围的原因主要是当地工会对帮扶政策掌握有偏差,没有严格执行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对此,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整改:
(一)重申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帮扶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灾害(事件)致困户。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并征得全总同意的前提下,目前已将低保边缘户的认定标准作出以下调整:家庭人均收入高出低保线幅度由原来的“30%以下”调整为“50%以下”。
(二)明晰各级责任和内部分工。在分级管理上: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对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市级工会主要负责辖区市、县两级工会帮扶中心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县级工会在监督、指导辖区内基层工会和帮扶工作站(点)调查摸底、建立档案的同时,负责对档案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提供救助。在内部分工上:保障部负责对本级和下级帮扶中心进行业务指导,重点从制度、规定层面把握好帮扶资金使用的方向和范围;帮扶中心负责困难职工资格审查、建档、帮扶救助活动实施和部分资金的发放登记及财务核算等具体业务;财务部门负责及时拨付帮扶资金,并做好财务核算;经审部门负责对帮扶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三)对职业培训的对象进行严格把关。针对个别帮扶中心违规使用帮扶资金开展培训活动的情况,省总已于2014年11月中旬将全总《关于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相关问题的通知》转发全省各级工会,要求各级工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职业培训工作,中央、省财政帮扶资金职业培训对象主要是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含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困难农民工。坚决杜绝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帮扶资金对档案外人员进行培训。
三、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因为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不固定、流动性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不熟悉。下一步我们重点从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统一档案格式和加强档案动态管理上下功夫整改:
(一)加强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加大对工会保障、帮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省总工会对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保障部、帮扶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重点培训;省辖市总工会对所辖县级工会保障部、帮扶中心以及帮扶工作站(产业工会负责人)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普遍培训。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杜绝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二)统一档案格式。省总近期制定了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技能培训、信访接待等相关表格,统一了帮扶救助流程、各类救助所需资料以及如何归档、分类等标准,将于2015年1月底前正式启用。
(三)加强档案动态管理。一是基层工会要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实时跟踪,发现有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变动的,要及时向上级帮扶中心报告,帮扶中心要根据基层工会反映的情况,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及时更新,实现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二是每年年底,各级帮扶中心要对已建档困难职工档案进行逐级重新申报。
四、修订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
全省各级工会要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契机,学习参照巡视组的检查办法,举一反三,加大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帮扶资金使用的精准化、实效性。
(一)重新修订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对省总2009年下发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帮扶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总将对管理办法中帮扶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帮扶资金的使用程序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争取在2015年2月份出台。
(二)加大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每年市级工会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工会的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一次普查,省总工会对全省各级帮扶中心进行1-2次抽查。特别是针对此次巡视组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工会要认真对照自查整改,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救助对象进行核实检查,今年2月20日之前整改完毕;随后,省总保障部、经审部、财务部、纪检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级帮扶中心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使用帮扶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情况的反馈意见
河南省总工会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