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总工会认真落实《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召开县区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定期督导,及时沟通,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广大县区工会和基层工会干部,攻坚克难,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瞄准重点,精准发力,较好地开展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至目前,全市共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合同5955份,覆盖企业7561家,覆盖职工347699人。其中: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合同5628份;覆盖职工300974人;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279份,覆盖企业3747家,覆盖职工184208人;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65份,覆盖企业794家,覆盖职工35024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不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总工会切实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始终把做好集体协商工作当做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把握全局,协调推进;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主管领导多次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县区调查了解情况,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观摩会。根据2015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县区工会组织召开单独基层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借鑒往年经验、市总考核办法提出完不成任务的县区工会,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较好地完善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考核奖惩机制。7-9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市总分管领导张主任,带领民管部、专家组有关人员,先后8次参加了县区工会组织召开的16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观摩会。现场观摩会的示范效应显著,达到了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督导检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入9月份,根据市总领导的工作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市总工会民管部及有关人员,先后到县区工会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导,采取现场督查、实地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检查督导《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督导各级领导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到位情况;三是检查督导各项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从检查督导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区工会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思想重视,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出现“三多”现象。就是临时性工作多,工会干部分担的岗位责任多,边缘性工作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冲击多,造成部分工会干部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顾不上,分不开身,难以专心致志地开展工作。二是工作开展得不平衡。个别县区工会仍然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意识。三是高质量信息少。在省以上报刊杂志刊登的信息和文章少。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全面总结2015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2015年建制任务的全面完成,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按年初下发的集体合同范本,精心制做、收集各县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资料汇编及制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台帐,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