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根据驻马店市普法办相关文件精神,9月7日,市总工会在天中广场北门开展《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采取现场讲解、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页的方式进行宣传。现场群众反响热烈,普法志愿者不断为驻足群众讲解《条例》内容,发放《条例》宣传彩页。
保障饮用水安全,既关系民生,又涉及社会稳定,下一步市总工会将继续组织志愿者深入分包社区进行《条例》宣传,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到保护饮用水水源及环境保护工作上来,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良好氛围。(杨中启 赵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