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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全市职工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9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浏览:1633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庆祝驻马店市职工摄影家协会成立,繁荣职工文化生活,提高广大职工的艺术素质,促进职工摄影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推动我市职工摄影艺术事业的发展,为职工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示摄影才华的平台,驻马店市总工会决定举办“庆祝驻马店市职工摄影家协会成立”全市职工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赛主题

  全面艺术地反映近年来驻马店职工文化建设成果、职工劳动风采、职工群众文体活动、文化产业发展、社会人文景观、民俗文化传承、自然生态风光、优美城市风光、社会和谐生活等。

  二、 征稿要求及细则

  1、征稿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2、参赛范围:市职工摄影家协会全体会员、全市职工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每人上交作品不多于10幅。

  3、作品类别不限:艺术摄影、纪实摄影、风光摄影、人像摄影,黑白彩色照片均可。

  4、每张照片要求为无压缩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能小于1M,组照4-12张。

  5、所有参赛作品每张必须注明报送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6、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组委会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支付稿酬。

  9、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发送邮箱:2870387193@qq.com,也可以将电子版的参赛作品报送到市总工会活动中心313办公室。

  联系人: 姜恒恒 电话2699986(办)15236365776(手机)。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适当奖金奖励,另设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物质奖励。

  1、同一作者只能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一个奖项,优秀奖不限。

  2、本次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将在2016年5月1日前后举办展览活动,并出版画册。

  四、作品评选

  1、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

  2、2016年4月15日前,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展作品。

  3、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鲁志青兼任,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事务。

  驻马店市总工会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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