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现将豫工女委(2016)5号《关于开展“六一特别关爱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六一特别关爱活动”,并于6月2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统计报表和图片资料报送到市总女工部。
驻马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现将豫工女委(2016)5号《关于开展“六一特别关爱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六一特别关爱活动”,并于6月2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统计报表和图片资料报送到市总女工部。
驻马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